宣導著作權觀念及發布智財局相關資訊之粉絲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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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建置「原創我挺你」粉絲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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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」官方臉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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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各位師生踴躍連結。

104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製作之著作權宣導海報

為讓大學校園學生認識正確著作權觀念、合法利用著作,

智慧財產局結合知名插畫家,製作載有宣導漫畫之海報,

提醒學生避免因不瞭解著作權法規範而侵害他人著作權利、負擔侵權責。

宣導海報

為尊重智慧財產權,請使用正版教科書(含二手書),勿非法影印書籍或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。

1.依著作權法規定,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之權利,影印係重製方法之一,影印他人著作,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至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,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,始符合著作權法規定。

2.影印國內外書籍,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之影印,或化整為零之影印,此利用行為均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,會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行為,如遭權利人依法追訴,恐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。

3.有關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可於智慧財產局網站(http://www.tipo.gov.tw/),取得路徑為:該局網站首頁/著作權/教育宣導/校園著作權。

圖資處閱覽組

海洋大學智慧財產權宣導網站~~

保護智慧財產權是為了提高原創者研發創作意願,進而促進人類社會的進步。

圖資處為使用合法版權軟體,購買校園合法版權軟體,提供海大職員公務與師生學術研究使用。教職員工授權範圍如無特別版權聲明,所有軟體僅限安裝及使用於「貼有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財產」之校內電腦。

智慧財產權之宣導:

教職員工生使用未經授權的軟體,為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,亦不得以任何方式,散佈未經授權使用的軟體。使用之軟體,涉及非法拷貝、販售、有違智慧財產權之法律規定,則該軟體使用者須自行負責所有法律責任。

其他相關智慧財產權之宣導與法律規定,請詳查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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